2004年9月24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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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天记录上论坛 网友公堂求索赔
韩暄 余春红

  本报讯 自己的照片及与网友的秘密聊天记录居然被人贴到论坛上公开,日前,承受不了精神压力的张某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陈某告上法庭,要求被告在该论坛上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。
    张某诉称,他在宁波网的天一论坛情感驿站上认识了陈某和另一位女网友,偶尔在QQ上聊天。今年7月29日晚,他与女网友在QQ上讲的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话,第二天却被陈某贴上论坛并对其进行人身攻击,同时陈某还附上了他的照片。此贴发出后,马上有许多网友浏览并评论,其中多数为对原告的批评和指责。
    宁波海曙法院已受理此案。(韩暄 余春红)